天津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?这些你首先要了解清楚
产前检查费用在天津可以报销,但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。下面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
根据《天津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》和《天津市社会保险条例》,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孕妇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。
天津市医保局规定,孕妇到指定医保机构进行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前检查,可以报销。具体标准包括:
检查项目须经国家或省、市卫生部门批准。检查时间必须在怀孕28周以内。每个三个月最多报销两次产前检查。报销比例为70%。
孕妇需携带身份证、医保卡及相关证明材料(如超声检查表等)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报销。审核通过后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费用直接存入孕妇个人医保账户。
1.定点医保机构以外孕妇产前检查费用不予报销予;
2、报销比例为70%,即孕妇需要自行支付30%的费用;
3、产前检查费用超过规定标准的,超出部分由孕妇自行承担;
4、每个孕期最多报销两次产前检查,超出部分需孕妇自行承担;
5、如有疑问,请咨询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
医院医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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