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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产假最新规定是多少天,东莞产假什么时候开始休假

时间:2023-08-22

东莞产假最新规定是多少天,东莞产假什么时候开始休假

目前,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四川等地的生育法规均已修订,大部分已通过并成功公布。例如,广东省将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。东莞作为广东省热门城市,新修订的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》公布后,全面使用新版生育保险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》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。以下是东莞市产假新规定。

东莞产假新规定

产假:我国基本产假是98天,所以现在在东莞,符合法律法规并生育孩子的夫妇不仅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,还可以延长80天产假奖励或其他福利。所以目前东莞的产假是178天。当然,这并不是固定的,因为如果你难产或者剖腹产,你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,或者如果你是多胞胎,你就会额外增加15天的产假。比如你难产了,那么就是178天+15天=193天,所以具体可以练习的天数得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。当然,如果终止妊娠而没有成功分娩,也可以享受产假。一般怀孕4个月内终止妊娠,根据医疗机构意见,按15至30天计算;总共75天。护理假:护理假也称为陪产假,主要是雇主为男性照顾孕妇而安排的。根据东莞市生育新规定,男性陪产假为15天。该休假可分为一次或多次。最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分配。

目前,东莞市产假规定按照广东省产假规定执行。当时的具体实施可能存在差异,但规定大体相同。无论是产假还是产假期间的工资,都需要用人单位支付。

东莞市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

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。如果公司为你参加了生育保险,那么你需要缴纳的生育津贴=用人单位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按此公式计算,但每个本市在此基础上根据情况增加不同天数的产假。因此,在职工按照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规定增加奖励的产假、哺乳假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工资。不享受生育津贴。生育津贴高于劳动者原工资标准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育津贴余额;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。员工不能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。

温馨提示:根据规定,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,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,导致职工或者职工失业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。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。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职工工资总额,导致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,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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